能耗采集系統架構
根據建設部有關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用電設備分項計量的相關技術導則要求,建筑用能分為6類:電量、水耗量、燃氣量、集中供熱耗熱量、集中供冷耗冷量和其它能源應用量。
各類用能分別采用相應的智能儀表進行計量并上傳數據。其中,對電量進行分項計量,分為4項:照明插座用電、空調用電、動力用電和特殊用電。
分類能耗是指主要能源消耗類型,分類能耗指標項包括電量、水耗量、燃氣量、熱量、冷量和其他能源應用量,分類能耗指標框架如下圖所示:
根據建設部有關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用電設備分項計量的相關技術導則要求,建筑用能分為6類:電量、水耗量、燃氣量、集中供熱耗熱量、集中供冷耗冷量和其它能源應用量。
各類用能分別采用相應的智能儀表進行計量并上傳數據。其中,對電量進行分項計量,分為4項:照明插座用電、空調用電、動力用電和特殊用電。
分類能耗是指主要能源消耗類型,分類能耗指標項包括電量、水耗量、燃氣量、熱量、冷量和其他能源應用量,分類能耗指標框架如下圖所示: